记者从7月31日云南省人社厅召开的“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视频会上获悉,云南省是继河北之后,制定出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第二个省份,在此轮推行的改革中,云南将结合自身实际,从健全职称制度体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机制、强化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七方面入手,力争用3到5年时间,基本建立符合云南发展的职称制度。
和原有的职称制度相比,此轮改革包括几个方面的突破:
☆将目前未设置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全部设置到正高级;
☆在职业资格与职称密切相关的经济、会计、工程等领域,取得相关职业资格就可以认定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的限制申报职称;
☆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业绩贡献突出的非公人才、乡土人才和民族民间文化人才、中医药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破格申报评审职称;
☆取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门槛限制,为职称评定松绑;
云南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 李玉红
“职称外语、论文、包括计算机这一系列的考试成为束缚人才的,大家关注的问题,在这次改革中,我们对应用型的人才不做硬性要求,但是并不是不做要求,是要分类别,分成绩对待,该要求的还要不断要求,不该要求的,我们就在这方面做一些放宽。”
同时此轮改革还鼓励教师上讲台、医生到临床、工程师到实验室、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坚持德才兼备,对师德、医德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将继续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扩大用人主体自主权,逐步把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州(市)、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