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河南、四川等部分省份推迟启动高考改革。消息一出,再次引发大众对于高考改革的讨论热情,围绕诸如新高考是否适应现今社会发展水平,文理不分是否导致学生无序选择,综合素质评价是否会引发社会不公,以及上海、浙江试点是否成功等话题都有许多的争论。
新高考改革走到了一个两难的十字路口。
一方面,为了变革原来的高考统招,新推出的科目选考、综合评价等被认为只是妥协方案,没能实现许多专家力主的“招考分离”目标。由于其改革的不彻底性,既没有实现真正的变革,录取还是要根据分数,造成了许多新问题。
另一方面,今年作为第二批试点的北京新高考方案中最体现“招考分离”意味的综合评价录取中,“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成绩的60%”的表述,引起了一些人对考试公平问题的担忧。
同时,已有媒体揭露多名学生用于自主招生的论文存在严重的造假情况,进一步加重了民众对自主招生能否公平选拔的不信任,导致“不如退回到旧高考”也成为一种强烈的呼声,新高考的后续方案很可能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中变得更加保守。
进退两难的境地说明高考改革已经触及问题的实质。改革举措应当谨慎,讨论则不能止步。各种主张究竟意味着什么?矛盾的根源在哪里?分数决定录取的“高考统招”
高考,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简称。称之为“高考”,仅仅指明了考试的部分,而没有界定招生方式,这就在讨论中留出了缝隙。更精确地说,在许多人心目中,高考就是高考统招,因为这是高考的初始形态。我们采取理想型的研究方法,对“高考统招”和“招考分离”都进行最理念化、彻底化的梳理和分析,以便使两者之间终极的矛盾显露出来。
高考统招的理想型是由国家组织统一考试,既树立教育标准,又保证最大的考试公平,进而依靠中央和地方行政力量,根据考试分数从高到低,并兼顾考生志愿,实行没有人为主观干预的自动录取。
对个人而言,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所有参与者得到同一条准绳的检验,这种检验把基于努力和才能的学业成就作为人才选拔的最高标准,排除了身体外貌、家世背景、乡土地域、财产收入、社会资源等各种先天不公平因素的直接加载。
对国家和社会而言,高考做到了低成本、高效率地实现全国每年近一千万考生的分层。实际上,我们只有高考这一项制度承担着全国范围的全面人才选拔的使命,这种选拔不只为了个人幸福,更为了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每个人的学力得到公平的对待,同时简明高效地实现国家级选才,这就是“高考(统招)精神”。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是2003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据2018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有郑州和新乡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961亩,总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设有7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开设本科专业(含方向)51个、专科专业10个,有全日制在校生2169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