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是山东政法学院承担法学专业教学管理任务的四个法学院之一,2000年8月由原法学理论教研室改为法律四系,2007年8月更名为法学院。
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应用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本专业还设置了“鼎山学堂”“涉外法治”“纪检监察”等特色实验班,培养特色法治人才。
主要课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学制:按照学分制管理,施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为3-8年。
学位:法学学士
毕业要求:总学分:176。其中,必修课141学分(通识必修课43学分,专业必修课79学分,实践必修课19学分),选修课32学分(通识选修课8学分,专业选修课16学分,实践选修课8学分),素质拓展3学分。
所在学院:法学院 刑事司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经济贸易法学院